虽然法律规定,我们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但很多时候会遇到一切紧急事情,根本等不到30天,那么这个时候立即辞职,公司可以扣钱吗?有法律规定吗?实际上深圳有很多工厂都有规定急辞工时扣多少工资,因为对于劳动密集型工厂,一个员工突然走人,的确会带来一些影响。
实际上并没有“急辞工”这个概念,这个也是人为创造出来的词,《劳动合同法》中,只有员工有没有按照规定提前辞职的区别。而且在员工交了辞职单后,公司就拥有主导权,可以提前让员工走,也可以要求员工等到30天后再走。

急辞工不是公司可以扣工资的理由,是违法的!
虽然很多情况是员工急着要走人,的确会对公司在安排工作交接、人员接替上造成影响,甚至会给公司造成损失。但这个与员工的离职公司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员工正常付出劳动的工作时间,公司必须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不支付工资。
所以,如果公司以“急辞工”为由直接扣员工工资的话,是不合法的,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当然,如果员工自己签字同意,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员工急辞工都给公司造成损失了,公司也不能要求员工赔偿?
很多公司会觉得,这种情况都不能扣员工工资,那还怎么管理员工,岂不是员工想走就走了?当然不是!这里要区分的是,员工急辞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与公司应该支付员工的离职工资,是两个没有必然关联的事情。员工工作了,公司就得支付工资。
如果公司觉得员工急辞工给公司造成损失了,那么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在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扣员工工资,必须要经过和员工沟通。当然,还有一种方式就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公司也可以用这个理由去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来裁决,最后依据裁决结果要求员工赔偿。
总而言之,员工急辞工,公司不能未经同意直接扣工资,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赔偿。

很高兴解答,急辞工扣底薪这个事情绝对不合理。
在深圳进过工厂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广东的很多小工厂是有一种急辞工或是辞急工的说法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急需要从工厂离职的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的辞工申请的情况,而又需要马上从工厂离职的,那么这种情况就叫做急辞工。

但是小工厂一般都需要扣除一部分费用或者是底薪来要挟务工者,这个情况已经在珠三角一带工厂流行开来,那怕这是一个极不合理的行为。

其实很多外地劳务工都曾经遇到过像题主这样急辞遭受工厂变相压榨的情况,劳务工应该怎么办呢?
就此,笔者网上查询了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法规处的规定。知道工厂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与合同规定不符合,还克扣了员工的工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辞工时工资的结算就应该遵守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也就是最多扣一个星期的底薪工资,而因为急辞工被扣2000多元钱就更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题主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就比较复杂一点。如果工厂不订立劳动合同而雇佣工人,本身就不合法。
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急辞工,又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最好是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协助下解决,这样会对员工比较有利。如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可以在工作日打劳动部门电话进行投诉!
在外面务工的朋友们呀,大家都不容易,在劳动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大家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
急辞职,不分在哪个地方,应该全国大多地方都相差不大,主要看你是从事什么性质的工作,私企、国企、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的不予开具失业证明,你无法具有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其次,你在私企如果你急辞职会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约定,一般员工在辞职前一个月向公司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并逐步连接手里的工作,直到流程全部结束为止,你急辞职会违反规定,严重会赔偿违约金,比如你是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对你有一个三年或者五年服务期,那么,你在服务期没有满期之前是不能以个人原因辞职的,如果你违反就会追究你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合同规定,赔偿单位一定的违约金,这样对你也很不划算。
如果你确实因为某些不可抗的因素急辞职,单位也可以酌情考虑,毕竟人人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所以也要看你急辞职的具体原因了,或者你因为家庭变故,事业上升,其他因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