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合同骗取贷款什么罪,如何处罚的

2023-05-31 15:46 综合 0阅读 投稿:小编

用假合同骗取贷款,构成何罪。

这要看公司利用假合同骗取巨额贷款时,主观目的是什么。

对于主观目的的不同,可能构成不同犯罪。

一、不存在其他主观目的,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可能无罪的情况,不是说只要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就一定构成骗取贷款罪

若公司虽然利用虚假的供货合同骗取贷款,但同时提交了足额的抵押担保,则一般不能认定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也就不能认定构成骗取贷款罪。

二、若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可能无罪的情况,因为贷款诈骗罪最主要的是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因此,主观层面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不是说所有的不能归还都被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这是贷款诈骗和贷款纠纷的区别

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欺骗手段的同时,看行为人在获取贷款后的行为。若行为人在取得贷款后,有挥霍、抽逃资金、携款潜逃等行为,则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若具备转贷牟利的目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可能无罪的情况,同样,高利转贷罪主要是看行为人是否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

而转贷牟利,可以说也是一种变更贷款用途的行为。

行为人在获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时,就必须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如果在贷款时没有转贷牟利目的,也没有采取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后将贷款转贷他人的,只是单纯改变贷款用途的行为,不可能成立任何犯罪。

四、关于如何处罚

使用假合同骗取所谓“巨额”贷款,无罪辩护是有一定难度的。

该行为可能会涉嫌骗取贷款罪,也要预防构成贷款诈骗罪的风险。虽同为骗贷类型的犯罪,但两罪在量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增设骗取贷款罪之前,此类案件辩护空间是比较大的,使用假合同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可能涉嫌的罪名是贷款诈骗罪。

而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方面的辩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当事人是否实施了刑法第193条规定的五种骗贷行为;二是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对于用假合同骗取“巨额”贷款的,客观方面的辩护空间不大。该罪的辩护空间主要在于主观上非法占有目的之辩。

如果是在《刑法修正案(六)》实施之前,能够打掉主观上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可能就会直接实现无罪结果。所以在当时的立法、司法环境下,有一些比较经典的无罪判例,《刑事审判参考》中也有选取部分案例,其中部分案例如果放在当下,往往会以骗取贷款罪进行定罪。

《刑法修正案(六)》实施以后,除了贷款诈骗罪之外,无罪辩护还要注意构成骗取贷款罪的风险。骗取贷款罪在客观行为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辩点即“给银行或其他经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由其他严重情节。”

在数额相对较低的涉嫌骗贷类型犯罪中,可以从取得贷款的数额在100万元以下,以及提供了足额担保不会给金融机构造成实际损失进行辩护。

但是对于此类所谓骗取“巨额”贷款的案件,想要打掉骗取贷款罪,需要结合案件证据进行分析。

最后谈谈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处罚:

贷款诈骗罪有三个量刑幅度,分别为5年以下;5-10年;10年-无期。

骗取贷款罪有两个量刑幅度,分别为3年以下,3-7年。

但是对于骗取贷款罪,司法解释尚并未明确达到多大的数额时适用3-7年的量刑幅度。所以严格依据罪刑法定原则,该罪只能在3年以下进行量刑。

声明:壹生活百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3501492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