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驳回原告诉讼,无任何新证据可上诉吗

2023-05-11 15:35 综合 0阅读 投稿:小编

人民法院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驳回起诉裁定书与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



一、驳回起诉裁定书


  1. 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不予受理过驳回起诉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 在原告补充材料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可以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重新起诉。

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1、原告自身缺乏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没有明确的被告;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6、双方仲裁协议约定仲裁的,告知原告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原告仍不撤诉的;7、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

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书


  • 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书。
  • 原告对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上诉状并按期缴纳二审诉讼费用,二审会针对上诉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

三、对生效法律文书不服的救济


  • 原告一审没有上诉或对二审判决书也有异议,可以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法院对再审不予立案或对再审判决书还有异议的,可以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 不得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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