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同居和结婚差别不大,只是有没有领证的问题,完全不在意。但是要注意,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可能会面临下面这三种法律风险。
第一,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关系并没有,也就是说,你的同居对象可以随时抛弃你,而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同居关系互不享有继承权,因为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无法以配偶身份取得法定继承人资格。
第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按份分割原则,这意味着你的出资投入将直接影响到你的分割份额。如果你同居时对财产没有贡献,那么你们解除同居关系时,可能分割不了任何的财产!到那时后悔也没有用。
封建时代是没有结婚证这一说法的,主要是以摆酒席拜天地的礼仪形式宣示新家庭的组成。
结婚证是新社会以后郭嘉对公民婚姻家庭的法律保护,推出的时代政策。
古代没有结婚证一是因为条律不健全,二是因为过去的人本就是三妻四妾惯了,民间对出轨男女的惩治自有一套,再加上那时候的人思想普遍保守,比较在意贞洁和私生活名声。婚姻里女人对男人是没有主动权的,只能被男人休掉,而不能休男人。有没有结婚证关系不大,也就不需要特别地进行法律约束。
现在不一样了,如果没有结婚证进行法律约束的话,全乱套了。因为没有法律凭证,首先军婚警婚不能被有效保护,然后民间其他家庭出轨背叛只能靠道德约束,离婚也跟情侣分手一样随便。谁结婚了又看上一个就去追,谁家的孩子又没人管了,谁同时跟几个人生孩子了一系列问题都会出现。
有了结婚证以后,这些事情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避免,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有效保障,结婚身份信息全部登记在册,录入系统,也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稳定。
正是有了结婚证的约束,才让男女双方在步入婚姻之前考虑清楚,不草率,不盲目,不然的话都是很随便地就结婚了,跟情侣没有任何分别的同居关系。一个不高兴说走就走,说分就分。不能积极地看待负担起社会责任,不利于与长辈之间的关系和睦。更不利于儿童成长过程中的身心健康。
婚姻是神圣的,有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和个人长远事业规划性质加持的。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虽说离婚率很高,大家还是该干嘛干嘛,但是结婚证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的社会行为形成了很关键的约束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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