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实践常识,其“正确性”需要的首先并不是论证或辩驳,而是理解,是如何用哲学的方式,从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去理解它。物,谋,事,在,人, 成,天,它们在唯物主义哲学中分别应如何定义?其实唯物主义哲学也有许多流派,分殊甚远,甚至对“唯物主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在如此背景下,实际上是个假问题!即使仅就某一流派理论而言,似乎还没有一派有充分的范畴与概念将“谋,事,在,人, 成,天”都准确严密地定义得了的,尤其是“人”。哲学是难的。美学里也有一名言:(讨论)美是难的。知道难,知道难在哪里,应是哲学入门的一个标尺。如果在特定语境中对上述各日常语汇作特定的抽象,似乎可以绕过“准确严密地定义”这道难关。在这个语境中,根据我的哲学见解:“物”是客观实在,“谋”是一种理性主观活动,“事”是“人”有目的而主动发起并力图控制的主客观实在的交互作用过程,“在”是决定于,“人”是价值评判者、理性主观活动者和使主观(目的)见之于客观者, “成事”是当“事”“人”目的的达成,“天”是客观实在总体及其力量。以此为预设,下面解析“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个命题。“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论点辨析:“谋事在人”是命题背景,“成事在天”才是命题本身。“谋事在人”的作用是在与作为命题本身的“成事在天”对比中产生“人”“天”力量对比意象和强调语气,并没有要表达“事在人为”之类意思的意旨。“成事在天”即“人”在其有目的而主动发起并力图控制的主客观实在的交互作用过程中能否达成目的决定于客观实在总体及其力量。如此,这个命题的错误之处就一目了然了。凡事没有绝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讲得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与事物的客观性任何事情总是有2面的,也总是在相互作用的,哪方的力量大,便是决定结果有因便有果,但并非有善因,必会有善果的因为:恶因也在起作用的;所以,可以这样看,善因引导善果的方向,恶因也引导恶果的方向至于结果是善还是恶,要看两者的力人努力了,是一方面,是导向成事的方向,但还有其他因素在引导不成事的方向的。其实,道理往往很简单,只是因为人的妄想、偏见、愚昧和执著,将道理忘了。就这么简单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句话常有人提起,不管是宽慰他人还是自我勉励。但我个人更倾向于“事在人为”,不管什么事人的主观能动性还是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只有积极去“人为”了,事才有可能成,不然一切都只是空想。
任何事的成就首先要有人的谋划,所谓“遇事则立,不预则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越是大事就越要有事先周密的谋划,各种细节、各种可能性、各种与之相对的对应之策都要有一个预案,另外最好还要有第二预案,以备各种突发状况还能降事情推动下去。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做足充分地准备,这就是所谓的“谋事在人”。
任何事的成就还要有相应适合的时机,并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随意起兴就能去完成的,时机非常重要。就如当初诸葛亮“草船借箭”、“赤壁火烧曹操连营”都讲究一个时机,如果没有选对时机,“草船借箭”别说借不来曹操的十万雕翎箭,诸葛亮与鲁肃被俘做人质都有可能;而“借东风火烧曹操连营”则会烧了东吴的大营。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时”。
任何事的成就当然少不了环境因素,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地利”。就如同开商铺,选择人流旺的地理环境就能在未来经营中先成功一大半,故地段好、人流旺的铺面租金贵,它的根本原因也就在于此。
“谋事在人”谋的就是成事的三要素“天时、地利与人和”,通过对三要素的全面谋划、预测,部署整个事情周密的“人为”计划、并严格认真地实施计划、适时根据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地调整,以确接近或保达成预期的目标。
任何事任何人在冥冥中都有定数,最终是否成就就得看天意,这就是“成事在天”。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地是:如果不尽心尽力地去“谋事在人”的努力,一定不会有“成事在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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