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国家的一二线城市都发展的比较好,城市的规划也已经基本完成,近年来国家也把规划重心由一二线城市转移到了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城市规划及农村规划都是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需将原有的这块土地上的建筑都需要拆除,那么2019年最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该如何补偿呢?下面在明律师来说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指城市中的征收拆迁,不像集体土地征收,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有统一的法律依据,即《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要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土地是征收拆迁,都必须符合《条例》规定。违反了《条例》规定的,被征收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维权救济的。
而根据《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即产权交换式补偿(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根据地方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些地区也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合并补偿的。
其中,
一、产权置换补偿主要包括: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的标准。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二、货币补偿方式包括:
1、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3、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1、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能够获得货币补偿的金额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经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格(包括房屋装饰装修商定或者评估的补偿金额)+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非营业性房屋无此项
2、采取房屋置换方式补偿的差价金额
房屋征收调换产权补偿差价金额=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装饰装修商定或者评估的补偿金额-获得的调换产权的房屋评估价格
3、搬迁费用
搬迁费用=搬迁发生的实际费用或者双方约定的一定数额的搬迁补偿费
4、临时安置费用
临时安置费用=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费+超出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费
5、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
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预先由双方协商约定;
(2)根据房屋的面积按照单位面积补偿一定金额来计算;
(3)根据营利性房屋的前几年的年平均经营收入和利润等指标,乘以停产停业的期限(年份)来计算;
(4)由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确定;
(5)根据实际损失补偿计算,协商确定。
理解“拆一补一市场价”的关键在于确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和“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房地产的价格瞬息万变,拆迁方希望“就低不就高”,被拆迁人希望“越高越好”。因此,确定房屋价格补偿的首要前提就是定个“好日子”—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但并不是随便贴一张纸就是房屋征收决定。合法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包括:“征收项目名称、征收房屋范围、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协议签订期限、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期限、政府加盖公章。”因此,只有包含上述内容的房屋征收决定才是合法的,才能作为计算房屋补偿价值的基准时间点。
2、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是不是按我家周边二手房的价格?”“能不能按照新开盘的别墅价?”这是咨询中当事人经常问到的。对于何为“类似房地产”,广大被征收人似乎总是似懂非懂之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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