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为大病救助只有向政府申请,其实还有一种是民间救助。
如果向政府申请救助,可以看看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哪些申请材料以及相关流程。
一、政府大病救助的标准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全文 2012.9.1)》规定,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年度每人累计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国内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具体救助金额以各地规定为准。
二、民间救助的标准
民间救助就是众筹平台,例如支付宝的相互宝、水滴筹、轻松筹等等。
这些救助平台给出的互助金大概也在30万以内。不过其申请审核过程非常严格。
例如:相互宝如果存在互助金方案申请争议,需要赔审团在24小时内,取得50%的支持票后方可发放。不少家庭由于不堪忍受网民们的评议而早早结束投票,放弃了互助金。
此外还有9种情况不能申请相互宝的互助金:
1、丧失会员资格
加入相互宝互助计划后,在发生互助筹款时间,账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且经过一定时间仍未及时续费,可能会导致丧失会员资格;或者会员主动退出相互宝。那么在会员这个丧失之后发生的互助事故,相互宝肯定是不予互助的。
2、加入前曾患过重大疾病
会员在等待期满以后确诊罹患癌症等重大疾病,但是会员在加入相互宝互助计划前或加入后的观察期内已患有癌症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史,或者已经开始实施针对治疗或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的,不予互助。实际上,这一点对应的也就是在加入是未如实告知。
目前来看,因这一条导致不予互助是最常见的,也是产生纠纷、争议的主要原因。所以,在加入相互宝互助计划前,务必仔细阅读健康要求,确认是否符合互助条件。
3、提供虚假信息
会员在加入相互宝互助计划时,或在审核调查过程提供虚假信息(含虚假联系方式),刻意隐瞒事实或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不予互助。所以,在加入时填写相关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可不要随意。
4、不符合约定的重疾标准
相互宝对给予互助的疾病有明确的定义,包括轻度重症和重度重症,不在此范围之内的疾病是不予互助的,其次,即使是符合互助范围的疾病,部分仍然是有附加条件的,比如:急性心肌梗塞,还必须要满足另外至少三项条件,否则,也是得不到互助的。
5、有遗传性疾病
会员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不予互助。
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互助社员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6、感染艾滋病病毒/患艾滋病
会员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不予互助。
7、犯罪行为
会员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观察期满以后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发生事故,包括酒后驾驶或无合法有效证件驾驶等情形,都属于免责事项不予互助。
8、自杀及自残
在等待期满以后,会员自杀或者自残导致发生的医疗事故,不予互助。
9、等待期患病
相互宝设有90天的等待期,在这90天确诊为重大疾病或非意外伤害导致的,也不会给予互助。
大病救助是国家出台的一种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因大病治疗而使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比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还要低都可以申请大病救助,但是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并且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治和已经报销过最基本的医疗保险费用。
大病救助范围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型糖尿病、甲亢、唇腾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大病救助的申请核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1.首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村(居)民委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
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并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
4.无异议之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话,
县(市、区)民政部门就会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
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发放,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