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搭人出车祸谁担责任

2023-06-10 12:08 综合 0阅读 投稿:小编

好心搭人出车祸谁担责?对此,新通过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规定,无偿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责任。

好心搭人出车祸谁担责任图1

对新通过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这条规定,我认为,“好意同乘”的车主或实际驾驶人在施惠上都是出于好意和善意,该条规定符合意念并非常贴地气,目的是鼓励大家助人为乐。

好心搭人出车祸谁担责任图2

那么,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情况属于“好意同乘”?所谓“好意同乘”,是指日常生活中基于友情或者好意,一方让另一方无偿搭乘机动车的情况。也就是说,好意同乘,它本身是一种情谊行为,和客运合同以及其他的营运性行为有本质区别

认定“好意同乘”,通常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无偿搭乘,第二则是车辆为非营运车辆。如果乘客支付了费用,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客运合同,需要另当别论。

好心搭人出车祸谁担责任图3

其实,“好意同乘”也是一种自甘风险,因为信任驾驶技术不熟练的朋友而搭乘其汽车,也意味着承担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

对此,新通过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无偿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以后你搭便车出了事,有第三者侵权就由第三者赔偿,没第三者,除非证明是机动车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的事故,一般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过失或无过失,原则上免除赔偿责任或承担极低责任。于是,有网友问,如果搭乘人象征性给了红包,分担了部分油费、过路费,是否还属于无偿搭车呢?有人说不属于,无偿就应该一分钱不出,出了钱就不叫无偿。有人说仍属于,因为象征性地补偿,不构成对价支付,也就是说,仅仅分担一点点成本,并没有让车主或驾驶人获得收益,实质还是属于无偿的。还有网友提到,几个朋友一起自驾旅游,车马费全有车主或驾驶 人出,其他人没有分担,还属于好意同乘吗?好像已经不属于了,因为好意同乘双方不应该抱有相同的目的,只是“顺路”而已,而旅游的目的,无疑是相同的。也有人说仍属于,因为,不管目的是否相同,车主或实际驾驶人在施惠上都是出于好意和善意,不能对此持否定的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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