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从字面上理解,“行”字可解释为“行动、行为、执行”等,这一点较少争议,争议最多之处我想还是在于这个“知”字吧。
什么是“知“?感知、觉知、知晓、知道、知识、认知、良知……似乎都能得到一套解释,看上去都有道理,甚至能够自圆其说,但是是否体现了王阳明的本意,就不好说了。
这是因为我们中国古人立论,往往高度概括,却又不习惯或者不愿意一板一眼的加上明确的定义。那么,这样做的好处是言简意赅、易于传播,体现汉语之美,当然最重要的是,对自己的理论(或说法)留下回旋的余地,换句话说,可解释可操作的空间很大。有个笑话说,三个秀才进京赶考,途遇算命先生,就问他们此番能考中几个?算命先生掐指一算,竖起一根指头。如何解释呢?——一个手指可以高度概括为四种可能:一人高中,一人不中,一齐高中,一个也不中。
指头还是那根手指头,但在不同秀才的心中,有不同的解释,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对!算命先生墙骑的好啊。
所以,从这一点也暴露出一个问题,说明我们古人的很多表达,其实是不够精确和明白的,这自然就会产生诸如望文生义、甚至南辕北辙等多义性解释,就是一部《论语》里,先后多处出现的“仁”字,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标准,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黄仁宇的解释是:“他(指王阳明,小编注)认为,知识是一种决断,必定引起一种行动。一个人见到美色就发生爱慕,闻到臭味就发生厌恶,见和闻是“知”,爱慕和厌恶则为行,前者立即产生后者。”
我认为这个解释可能是比较接近王阳明原意的。知行合一,之所以合一,是因为分不开。日常中我们之所以把“知”和“行”分开,是由于我们的固化思维模式影响,比如看到知和行,很容易走向两个理解上的误区:
一是等同于“理论和实践”,二是等同于“说和做”。
把“知行合一”解释为“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有合理的成分,其倡导的理念和精神是相通的,但是区别仍然明显,“理论与实践统一”的论述过于抽象和宏观,本质上还是把知和行分开的,比如先学习理论知识,然后实际践行,但是怎么践行?又要回到理论,但又好像不是那个理论,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这里的“理论”,更偏重于“认知和思考”方面,与每个人的实际感受实际上是脱节的。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在关注的空间上没有那么宏大,它更强调个人微观上的表达;在时间连接上,“知”和“行”是连续性发生的,不可分割,人为的分割可能意味着人格上的分裂,着就涉及到第二点:等同于“说和做”。
为什么不能把知和行,理解成说和做的关系呢?
举例:有人那样说,但实际上并没有那样做,这不就是知行不合一了吗?比方说,某员工做错了一件事刺激了老板,老板说我要炒掉你,但并没有真的炒掉这个人。这不是知行不合一吗?还比方说,某人对上司表面上言听计从,实际上阳奉阴违,这不也是知行不合一吗?又比方说,有人满口仁义道德,背后男盗女娼,这不还是知行不合一吗?
实际上,上面不是知行不合一,而是心口不一,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不一样,他心里想的才是“知”,嘴上说的并不是“知”,而是谎言和伪装而已。
当然,对“知行合一”还有以下几个理解层面。
一、“知”指知识、看法,属于认知层面,“行”指行为、行动,有什么样的认知,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或者是什么样的行为,就能看出有什么样的认知,所以知行合一,这是大多数人的理解。
二、有人指出,这里的“知”指的是“良知”,那究竟何为良知呢?可以说是一种主观上的观念,按照王阳明的总结,即“知善知恶”;那何谓“行”呢?“为善去恶是格物”。理论上似乎解释得通,但是中国文化很多都是高度概括的,具体实施起来会有很多现实困惑,很多地方需要深究,比如说,究竟何为“知善知恶?”佛家说,不杀生是善,但如果战争狂人(如希特勒)发动战争,让生灵涂炭,为了抵抗法西斯而不得不上战场杀死敌人,请问这是不是善?“上天有好生之德”,有的人把这个作为信条,以为这是“善”,不加以区分,甚至买下很多毒蛇,放生到偏僻的山区农村(新闻时有报到),导致很多村民遭受灾难,请问这是善吗?为小善而威胁他人生活和生命,甚至破坏整个生态平衡,这是善吗?这不是善,而是恶!
电影《我们要活着回去》中,飞机失事,幸存者为了生存下去,他们讨论:吃身边冰冻的死尸。男主角告诉他的同伴,已故同伴在天之灵会把这看作对幸存者的爱,帮助大家活下去。
怎么看,吃人肉都是恶的,但是在极端情形下,这种做法却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善与恶不是绝对的,而是要符合两点:第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任何事情都是发生在一定的情境之下。第二、善与恶的观念要与时俱进(过去老虎是恶的,要杀,现在老虎成了珍稀动物,要保护起来)。
知行合一的真正价值我认为在于不是看行为本身,而是看这个行为的目的,如同战争的目的是为了结束战争,而不是为了杀死对方。
所以,良知,可以解释为正确的动机,也许这才是“知行合一”的本来面目,回复原点,回到童心状态,人人皆可为圣贤。
怎样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就是你的动机,并依据这些动机作出的判断和行为。
知行合一是一种行为习惯,是一种坦然自若、踏实的做事风格。简单点来说知行合一就是你在大庭广众下的言行和你在独处或者和一两个人相处时的行为是一致的。
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下的行为永远都会是坦然、善意、正义的,因为有大家的监督;人都有羞耻之心所以在大庭广众下都一定不会做昧着良心的事。
一个人独处,或者他和一个两个人相处的言行举止因为很少有人知道,所以一些恶人或者坏人会认为很隐蔽就做昧着良心的事、做着坏事。
所以一个人善不善良不是看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多么的正义,而是看他在人少的时候是否仍然保持着正义。
很多人做不到知行合一,就因为在独处或者人少时会有一点这样的想法:我就算这样做了也没有人知道,所以做不做都一样,那还不如做一些有利于自己私心的事情,这种人就因为不坦荡不坦然所以永远都做不到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