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中的商标如果提出撤回申请也是 可以的,一般都是因为转让方反悔,觉得自己商标的转让价格卖低了,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如果准备提出撤回申请的要求,主要是需要转让双方再出具一个不在履行商标专业的这么一个文件,而且一定是双方共同提出申请才可以。国家商标局也会在收到双方撤回申请后,对于双方进行书面上的的确认,然后商标局才会批准该商标不予转让的要求。 具体需要的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可以到沈阳德睿知识产权的网站上详细了解。
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材料,1、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 2、商标转让人及受让人两个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转让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一起转让 4、商标转让申请书是两份,转让申请书要下载打印的 5、盖上企业的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两份
如果商标转让申请书已经交给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转让人反悔了,不想转让了,那怎么办呢?
商标转让人不想卖了,是可以申请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裁定之前,申请人经过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是可以撤回评审申请。申请人选择撤回评审申请就等于商标评审程序终止。在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申请人就不能再以相同的事实或者理由提出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