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就是通过透支的方式提前支付的行为,本质上相当于简单的信贷服务。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为什么叫信用卡呢?
一是信用卡本质上是银行对持卡人的一种信用行为。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此卡可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本质上说,信用卡的基础是银行或发卡机构对持卡人赋予的一种借贷信用。信用卡不需存款即可透支消费,并可享有20-50天的免息期按时还款分文利息不收。
二是信用卡本质上是银行或者发卡金融机构对持卡人的信用授信行为
信用卡有严格的额度管理,这个额度是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确定给持卡人,所以持卡人的透支额度和刷卡额度必须在这个额度之内。比如有的持卡人的信用额度是3万,有的人的信用卡额度可能达到100万,完全是发卡银行或者信用卡对持卡人的信用评估和判断。通过刷卡消费,持卡人可以积累个人信用,在持卡人的信用档案中增添诚信记录,这个信用记录对将来的银行信贷信用有很大的帮助,而一个从来没有信贷记录、也没有信用卡记录的人,信贷授信是比较不容易判断的。
三是信用卡持卡人的消费行为实际上代表的是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的信用
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商户消费时,之所以商户会接受消费者持信用卡消费,完全是商户基于对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的信用,而与持卡人的个人信用无关,所以持卡人的消费行为代表着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的信用。目前信用卡不仅通行全国无障碍,在有银联标识的ATM和POS机上均可取款或刷卡消费,甚至在国外也可以刷卡消费。
所以,信用卡实际上就是以信用消费为基础的银行卡或者是信用卡公司的卡。
信用卡为什么要叫信用卡呢?其实,的关键点是“信用”二字!
可能很多人理解的“信用”是诚信、信誉和信任关系的意思,我们在学校学习的时候,老师也是如此解释,说是做人要讲信用,要守信。这样的解释没有问题,也非常正确!当然,这是“信用”一词在生活中的解释。
而在经济学里,包括金融学里,“信用”一词已经不单纯指诚信,而是指借贷关系!这种借贷没有任何的抵押和质押。“卡”呢,其实是账户!
所以,信用卡就是借贷关系的记录账户!
世界上第一家信用卡组织诞生于1950年美国,名为大莱俱乐部,大家是否发现,大莱的英文diners原意为用餐者!因为一位金融家在一次请客吃饭时忘带现金,给妻子打电话送钱,而餐厅老板同意先赊账下次再付款。由此,这位金融家萌生一个想法:让顾客先消费,到指定日子再把之前消费的钱还上!
另外,大家仔细看一下信用卡的正面,在发卡行侧面会有“credit”字样,这个单词中文意思是信用,其英文本意为贷款之意!
所以,信用卡之所以被称为信用卡,是因为借贷关系!现在,大家明白了信用卡一词的来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