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二、
单位工程
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
构筑物
为一个单位工程。2、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三、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 子分部工程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
四、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
五、 室外工程应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六、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
施工顺序
、质量控制及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环节: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