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不一定,拘留不等于一定会被判刑。
一、 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临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除特殊情况(如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及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需要先行拘留外,刑事拘留一般应当出示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应当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刑事拘留一般是3日,特殊情况下是7日,对于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为30日。
讯问后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属于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
如前所述,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采取刑事拘留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对当事人进行讯问,当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另有他人的,则会释放当事人。
第二种:可能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后继续侦查,之后移送审查起诉;
经过讯问,发现当事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属于轻微犯罪,比如醉酒类型的危险驾驶罪,此时可能会将当事人取保后继续侦查案件。
这种情况下,案件属于轻微犯罪在审查起诉阶段可能会被决定不起诉,也属于无罪。被检察院起诉的话,则可能会被判刑。
第三种: 可能被提交检察院审查批捕,继续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检察院审查之后不批捕,则说明情节轻微,大概率可以取得不起诉决定。
一旦呈捕成功,根据捕诉一体主义,则起诉定罪可能性大。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属于暂时性刑事强制措施,只有结合后续进程才能进一步判断案件走向。
三、刑事拘留到判刑还有多远?
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需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才能进入审判阶段,只有经过审判确认有罪才能被判处刑罚。
在侦查阶段,案件可能被撤销立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可能被决定不起诉,在审判阶段也有可能判决无罪,这样刑事拘留就走不到判刑的境况。
可见,从被刑事拘留到被判刑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两者之间在规范上和程序上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还需要结合公安机关的后续动作进行判断。如果拘留后被批捕则被判刑的概率会大幅提高。
问题解析:
所谓的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刑事案件以后,对那些需要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嫌疑人,而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临时性”是一个关键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才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问题解答:
该问题是刑事拘留一定被判刑吗?
答案是否定的,前面咱们说了,刑事拘留只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办案需要,或者是符合法定条件,而对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接下来还要经过检察院是否批捕,是否移送起诉,法院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等几个程序。
例如:
1,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认为案件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较轻微主动撤案的亦或者是终止侦查的。
2,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以后,但是报请人民检察院批捕时,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者是情节较轻等因素而不予批捕的,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只要是释放了,就有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也有可能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后继续侦查补充证据。亦或者采取刑拘直诉的方式将案件移送起诉。
3,即便是人民检察院已经对嫌疑人批准逮捕,或者是公安机关采取刑拘直诉的方式将案件移送起诉,但是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检察院认为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那么检察院也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亦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认定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等等情形,人民检察院也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总之,只要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就必须放人,也就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4,退一步讲,即便是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但是法院认为案件符合无罪条件而作出无罪判决的,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案件情节较轻作出“有罪不罚”的判决的,那么也就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总之一句话,只要是未经人民法院判刑,那么一切都是个未知数,刑事拘留不代表着就一定会被判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