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他还包括有监视居住、逮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只是不关压到看守所而已,案件还会继续。
1.逮捕以后有多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用在看守所羁押,但是如果要离开本地还得向办理取保候审的单位进行报备,经批准才可以离开。
2.办理取保候审一般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社会危险性,不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羁押必要性较小,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其实也是一种强制措施。
3.办理取保候审以后,如果法院判了有期徒刑,还得在判决生效后放到监狱或者看守所执行完毕。要是判的缓刑,那就不需要去看守所或者监狱了,除非再犯罪或者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有其他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这样也会被收监。
4.还有一种取保候审情况就是,暂时查不清楚案件,但是人又不能继续羁押,才办理的。
对于办理取保候审,不能认为回家就没事了,该赔偿就去赔偿,争取谅解,这样判刑轻点。
【@徐言法事】告诉你答案:
可能会被判刑,并且被判刑的可能性还很大。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
拘留、取保候审、逮捕还有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类型,而不能决定是否会在后续的诉讼中被判刑。
拘留、逮捕是羁押性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均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还是要等候审判,并不意味着刑事诉讼的终结。
取保候审有以下几种情况:
1、拘留期限已经到期,但现有证据尚不足以确定嫌疑人有罪,需要继续侦查的,检察院不会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公安机关直接不提请批准逮捕,直接将其取保候审。
2、公安机关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例如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等)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直接取保候审。
3、拘留期限已经到期,虽然现有证据可以确定嫌疑人有罪,但检察院认为嫌疑人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低,没有羁押必要性,也有可能不批准逮捕,进行取保候审。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均有可能被逮捕
1、上述第1中情况中,公安机关经过继续侦查,可以重新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达到初步证明标准,可以对嫌疑人批准逮捕。
2、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检察院、法院可以随时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3、到了法院审判阶段,虽然是取保候审,但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不适合判处缓刑,拟判处实刑,可以先对被告人实施逮捕,避免出现脱逃现象,待判决生效后再送监执行。
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刑?
取保候审虽然可以回家,但是不代表彻底没事了,刑事诉讼的车轮还在向前开进,最终结果是以法院判决为准。
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不会被判刑:
一是宣告无罪,二是定罪免刑。
这两种情况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占有的比例非常小,并且与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关系不大,案件的结果只取决于证据。
当然,被告人取保候审,最终被判处非监禁刑(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