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算。
犯罪预备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具有社会危害性。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比如,为了实施杀人行为,准备了刀具。再比如,提前“踩点”,查看被害人必经路线等等。无论是准备工具,还是提前踩点,都是为了实施犯罪做准备,一旦时机成熟,立马付诸行动,因此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惩罚。
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
如果一个人说“我要杀了你”,没有其它的一些积极准备行为,那么,我们不能仅凭这一句话给他定罪,也只能认定这是一种犯意表示。但如果发现他已经拟订了书面的详细杀人计划,或与其他人就杀人细节进行了磋商,那么性质就变成了杀人预备,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由于犯罪预备还没有实施具体的实行行为,也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及时发现并制止,社会危害性要比既遂犯轻很多,因此法律规定,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是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