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认定离婚的条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前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未完全破裂则不准离婚;而夫妻感情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何正确判断和把握法律规定,是处理离婚纠纷的基本能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有以下情形:一是法律规定所禁止的,违反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禁止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等等,凡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一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三是其他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也是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十四条规定,其中有的规定已被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取代。现归纳为下列几种情形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是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二是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明知患精神病而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四是一方欺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五是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六是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无悔改无和好可能的。七是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八是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九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其他条文规定如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取代了原来规定的三年,重婚虐待遗弃等犯罪情形被婚姻法的相应条文规定取代。婚姻法解释(一),(二),(三)对离婚作了进一步规定,实践中应很好把握,处理好离婚纠纷。总之,夫妻感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影响夫妻感情的因素很多,实践中把握较难,如夫妻都争夺一个小孩子的抚养但要求离婚,是不是夫妻感情就破裂了,对孩子的爱难道不是夫妻感情因素,夫妻感情包含法律,情理,道德和责任,义务。是人生中最美好最珍贵财富,也是最复杂最难理的情结。每个人都应正确的对待婚姻家庭和社会责任,并处理好自己的感情。如果夫妻间出现以上情形,其夫妻感情就被认定为破裂。因此,要抚育好夫妻情感,珍惜夫妻友情,但愿情长久,夫妻长相伴。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姻关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程序。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该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作出认定,方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夫妻之间发生相关财产纠纷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的问题。一般法院处理相关问题的话一般是对夫妻之间财产进行均等分。如果是其中一方对婚内财产进行隐瞒或者转移的话,法院可以对这一方进行少分或者对其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