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从子女的年岁分段来看看:
一、0~2岁
这个阶段是孩子的哺乳期,所以孩子跟着母亲生活较为合适。所以孩子如果在这个期间,法院一般会判给母亲。但,以下情形除外: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亲有抚养条件但又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跟随其生活的; 3,母亲的品德缺陷、生活环境或子女出生后一直由父亲喂养等。
二、2~18岁
这个时候,由于孩子有一定的自我意识,也不再需要母亲的喂养,法律规定,这个阶段的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其父亲和母亲共同商量。但是如果商量不成,法院会依法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文化素质、思想品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各方面因素。
可能有人疑问这其中的经济条件会不会是核心或决定性的条件。答案是否定的,经济条件仅仅是法院考虑的其中一小块因素,法院会从最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原则出发,综合考虑并作出最终判决,因为,子女的幸福并不仅仅需要物质,更重要的是陪伴。即使对方更有钱,那么法院可以裁判决对方每月支付子女生活费多少钱,一直支付满18周岁。
这个年龄段的子女抚养权,除了以上原则在,法律还规定一些优先抚养条件可作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另外,10~18周岁的孩子因为心智基本健全,这个时候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还必须经他/她本人同意。
问的很牲口,也有种很不负责任的感觉。当初你们爱的时候,啪啪爽的时候,谁拿刀逼着你门了。现在分到扬镖了,都想少负责任了,少让孩子给你们舔麻烦了。当初孩子没有求着你们,来到这让人痛苦的人间。既然你们不想好好过了,这年头也很正常,不算啥丢人的事。必定没有爱的婚姻等于坟墓。那你们不能坚持给孩子更多的爱,和一个完整的家。那就多为孩子付出一些,别他妈的苦了孩子,你们的离婚不是孩子,让你们离得。别等都他妈老了,在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你这么错了,那错了的。舔个逼脸求他为你养老,也不要让你们那点小自私,毁了孩子一生,长大成不了国家栋梁,也不要让他成为社会危害。

结婚没人逼你,离婚也没人挡你。但是孩子没有理由,成为你的激情牺牲品。
从对子女抚养问题上,真的能看出女人的地位提高了。
从前离婚的女人既使想要孩子,她也养不起,整天为孩子的抚养费和前夫撕扯不断。现在不同了,直接要孩子,前夫给不给抚养费都无所谓,不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
表弟离婚了,儿子才六岁,以姑妈家的条件和姑妈的年龄,养孙子不成问题,但是,孩子却被他妈妈带走了,她妈妈挣得比爸爸多,对孩子的成长更有益。
如果妈妈是个负责的人,会把全部的爱都给孩子,她要孩子的决定也是对的。
表弟又结婚了,现在又有儿子了。他的前妻至今未婚,听说过的也很好。最重要的是她的儿子非常好。
我见过很多离婚的女人,都会尽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宁可自己不再结婚,也不愿意把孩子交给他的后妈。
我也见过有位母亲,离婚时没把女儿带走,留给了前夫,说是留给了前夫,不如说是留给了前婆婆。这个奶奶对孙女的态度非常恶劣,骂来骂去,小女一做错事,她就会骂:跟你妈一样的笨玩意儿。
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无论怎么做,也不能抚平孩子心灵上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