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房是什么(普通商品住房什么意思)

2023-06-08 12:44 综合 0阅读 投稿:小编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大部分人在买房的时候都是想要购买商品房,那是不是大家都知道商品房是什么意思呢?一般商品房都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自然双方之间也就要按照规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这样的合同也会出现解除的时候,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呢?接下来,小编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二、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的规定,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买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以上是商品房买房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的十二个法定理由。买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要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解除。卖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有仲裁协议的为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买房人可以要求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个别情况下,如在上述理由3至理由7五种情况下,买房人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通过上文的分析讲解,各位此时应该搞清楚商品房是什么意思了吧。商品房与商住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其实都是有一些不同的,如今市面上流通的房屋,其实多数都是属于商品房。对于开发商来讲,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就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销售资格,否则违法销售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土地性质

商住房的土地性质一般为商业用地或者综合用地,而普通住宅的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一般用于规划商业、娱乐、经营性建筑。综合用地一般用于规划商业和住宅。住宅用地就是规划住宅啦。接下来,会给大家细分里面的区别。

2、使用年限

商业用地是40年产权,综合用地是50年产权,住宅用地为70年产权。通常意思上的商住房的产权为40或50年。产权年限的计算是从开发商审批地皮开始算起的,加上设计和建设所花的时间,一般到个人手中,产权年限至少会减少3-5年。

试想一个40年产权的商住房,减去5年,实际剩余的使用年限只有35年。

3、产权到期后的延续问题

《物权法》有过规定:住宅使用权到期后,自动延续。而非住宅的,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有偿补偿,当然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将来会不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还不好说。

4、生活费用

就水电费来说,70年产权的住宅用地是按居民用水用电来收取的,而商住房是按照商业用水用电来算的,大家都知道商业用水用电比居民所使用的费高出很多。除此之外,商住房严格意义上是不允许接天然气的,所以在生活成本上也高出了不少。

5、落户问题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只有70年产权的住宅用地才能落户,而商住房由于产权问题,是不能落户的。对于家里有小孩,想落户上学的家庭来说,选择商住房就得不偿失了。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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