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疗保险分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两大类:
(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基本医保,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依据参保性质的不同,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有工作单位或者档案托管在人力资源机构的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除此以外的人员(含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最基本的、普惠性的医疗保险,人人都可以,也都应该参加。
(二)商业医疗保险。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它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通过订立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而分别各自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商业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而且双方的融合有加深的趋势,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商业医疗保险已经承担了大病保险的职能。
商业医疗保险合同有很多的条款,很多投保人没有仔细阅读或者没有理解条款的内涵,就签订了保险合同,交了保费。但是,到了需要理赔的时候,才发现被拒赔了,原因是不符合赔付的条件。从而造成了“保险公司不保险”的印象。
因此,建议打算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朋友,在订立合同前,逐条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那些具有限制性或者排他性的条款,一定要弄清楚,哪种情况下可以赔付,哪种情况不予赔付。如果有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请保险公司的人员讲解清楚。在自己清楚的情况下,签订保险合同。给自己多添加一重保障。
总之,商业保险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建议有能力的朋友,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增添一份保障。